国家发改委: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 优化外债结构******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显示,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国际收支状况等,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合理选择金融市场工具有效规避和对冲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办法》还提出,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中新财经)
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许维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维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在粮食系统任职期间,见利忘义,“粮心”泯灭,公然利用粮食调控、仓储设施建设之机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损害我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
许维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维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